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以来,代表们在审议大会各项报告的同时,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截至2月22日11时,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6件,其中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6件、城建交通方面的9件、政法民政方面的1件、民生环保方面的10件。 这些议案都是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结合市情,经过慎重思考和认真准备提出来的,内容翔实、说理充分、方案具体,比如简小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环境物业管理加大投入的议案》,胡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袁清梅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维护改造城区地下排水管道的议案》等等,都体现了代表对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和谐富裕文明新余的高度责任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和本次大会议案的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代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这些议案所提事项均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均应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组织直接处理,拟全部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为此,将这26件代表议案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7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闭幕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转交有关承办部门、组织研究处理并规范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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