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加大培养选拔干部的力度,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年轻干部,进一步充实人大机关工作力量。
二、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岗位3名(2名法律专业人员、1名文秘人员),事业岗位1名(法律或文秘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人大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律专业人员文化程度为非在职教育大学本科以上相关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非在职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2周岁;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报考行政岗位的,必须为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报考事业岗位的,必须为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职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干部调动限制期内的(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仍在服务期内人员);
4、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bet365网址多少、新余人才网发布公告,公布选调工作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0日
(8:30-12:00 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市人大机关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打印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各复印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
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1日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核。
考试分为面试和文化写作,实行全程差额。
1、面试:报考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着重面试各位考生的仪容仪表和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4月23日上午9:00-11: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写作: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不限人数。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特别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一次完成。
文化写作测试时间:4月26日上午9:00-11:30;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组织考察。
根据文化写作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试用。
对考察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4名选用人员(同等条件下,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优先选用),并安排到有关科室试用,试用期为半年。
(七)正式调动。
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试用表现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电话:6441415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下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照片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入 党 时 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学 历 学 位 | 非在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任现职(级)时间 | ( ) |
身份证号 | | 手机 号码 |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从大学本科开始填写,请注明推荐条件所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 |
文字 工作 主要 成果 | (请注明发表文章标题、发表刊物名称,期号,发表时间等,此栏不够可另加附页) |
奖惩 情况 | |
近三年年度考 核结果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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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及主要 社会 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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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党组 (党委) 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查 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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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县(区)报名人员需在“单位党组(党委)意见”栏加盖组织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