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各有关单位:
《新余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2017-2021年)》已于2017年11月24日新余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批准,现予印发,请按照《新余市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前开展相应的学习、考察、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附件:《新余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2017-2021年)》
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